新京報訊(記者 薄其雨)3月3日是世界野生動植物日。新京報記者獲悉,今日上午9時,北京市大興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據(jù)了解,被告人郭某于2022年9月19日下午在北京市大興區(qū)西紅門鎮(zhèn)某野地內,架設粘網和誘捕器,非法獵捕野生鳥類。次日清晨六時許收網時,共計捕獲鳥類98只。經鑒定,郭某捕獲的鳥類中有紅喉歌鴝9只,藍喉歌鴝7只,云雀1只,均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另捕獲了小鹀52只,麻雀4只,樹鷚7只,鵪鶉1只,黑眉葦鶯1只,為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同年,被告人郭某還在北京市大興區(qū)以人民幣320元非法出售野生鳥類5只(紅喉歌鴝1只、煤山雀2只、黃雀2只)。經鑒定,紅喉歌鴝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煤山雀和黃雀為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庭審現(xiàn)場。圖源大興法院
公訴機關指控稱,被告人郭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建議判處有期徒刑。公訴機關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同時起訴要求郭某賠償野生動物資源損失,并在媒體上公開道歉。
在庭審過程中,郭某表示,他原本想自己現(xiàn)在歲數(shù)大了,閑下來了,逮倆鳥自己養(yǎng)著,沒事出去遛遛鳥?!拔揖拖胍t脖子、藍脖子,粘的其他鳥我有的放了,有的賣了,真不知道犯下這么大的錯,我很后悔?!?/div>
此次庭審歷時90分鐘,由大興法院副院長曹慶安擔任審判長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理。庭審過程中,郭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當庭認罪、悔罪。最后,法院宣告將擇期宣判。
校對 吳興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