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jīng)訊 (記者段文平)對于蘇寧易購對萬達集團提起的仲裁,要求支付50.4億元股份回購款,一位接近萬達的知情人士表示,蘇寧并無要求萬達回購股份的相關(guān)依據(jù),萬達沒有義務進行回購。
10月22日,上市公司ST易購發(fā)布關(guān)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稱,請求裁決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萬達集團”)向蘇寧易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蘇寧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蘇寧國際”)支付股份回購款50.4億元。同時,請求裁決大連萬達商業(yè)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萬達商管”)對萬達集團的上述付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請求裁決萬達集團和萬達商管承擔本案仲裁費、保全費、保險費、律師費等全部費用。
公告進一步稱,鑒于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后續(xù)審理結(jié)果存在不確定性,因此對公司的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
上述接近萬達的知情人士表示,事實上,根據(jù)雙方此前簽訂的投資協(xié)議,蘇寧要求萬達回購股份的理由不成立,萬達也不存在所謂違約的問題;而且,蘇寧所持大連萬達商管股份本身已被公安機關(guān)查封凍結(jié),客觀上也不具備回購的可操作性。知情人士稱,萬達方面正積極通過法律程序維護合法權(quán)益。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