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消息,記者今天(2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黑龍江省政協(xié)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海濤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由江蘇省無錫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無錫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海濤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李海濤利用擔任黑龍江省原經濟貿易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佳木斯市委副書記、市長,大興安嶺地委書記,黑龍江省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黑龍江省委常委、副省長,黑龍江省政協(xié)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推進、企業(yè)并購、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總臺央視記者 程琴)
編輯 李憶林子